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重慶市九龍坡區(qū)渝州路街道(以下簡稱本機關)的政府信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范圍
本機關根據(jù)《條例》第十九條、二十條規(guī)定的主動公開以下政府信息:
1.以本機關名義印發(fā)的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2.以本機關名義印發(fā)的其他文件;
3.本機關領導簡介、主管或分管工作;
4.本機關機構設置情況;
5.本機關重要會議信息;
6.本機關人事任免信息;
7.本機關政策性文件的解讀信息;
8.本機關預算、決算信息;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渠道
1.線上渠道。
(1)重慶市九龍坡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www.www.gzsthysc.com/);
(2)“幸福渝州路”微信公眾號。公眾可通過微信搜索“幸福渝州路”進行關注,也可掃描以下二維碼進行關注。

2.線下渠道。
政務公開專區(qū)
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qū)渝州路73號2號樓1樓;
開放時間:9:00—12:00、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統(tǒng)稱申請人)可以向本機關申請公開相關政府信息。
(一)申請接收渠道。
1.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盡量選擇中國郵政EMS投遞,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信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qū)渝州路73號渝州路街道辦事處6樓黨政辦公室;收件人:黨政辦公室;郵政編碼:400041;聯(lián)系電話:023-68606720。
2.當面申請。
重慶市九龍坡區(qū)渝州路73號渝州路街道2號樓1樓政務公開專區(qū)申請接收區(qū);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聯(lián)系電話:023-68633552。申請人在申請接收區(qū)填寫申請表后務必立即交至申請接收區(qū)工作人員處登記,并領取申請接收回執(zhí)。
(二)注意事項。
1.為有利于申請人準確快捷獲取政府信息,申請人在申請政府信息時應先確定被申請機關,被申請機關一般為所需信息的制作機關或是牽頭制作機關。如: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遷、補償?shù)刃畔?,申請人應向區(qū)人民政府或其規(guī)劃自然資源部門提出申請。
2.申請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規(guī)范、準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證明。
3.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明確的申請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規(guī)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申請人應自行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4.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
5.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的,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聿⒏嬷渫ㄟ^相應渠道提出。
6.申請人要求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本機關將告知其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怼?/span>
(三)收費標準。
本機關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征收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渝財綜〔2021〕3號)規(guī)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和工作機構
重慶市九龍坡區(qū)渝州路街道黨政辦公室既是重慶市九龍坡區(qū)渝州路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xié)調(diào)、監(jiān)督本行政區(qū)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也是重慶市九龍坡區(q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辦公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qū)渝州路街道6樓黨政辦公室;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聯(lián)系電話:023-68606720(本電話僅提供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咨詢服務)。
四、監(jiān)督保障
申請人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重慶市九龍坡區(qū)人民政府(復議機構:重慶市九龍坡區(qū)司法局;通信地址:九龍坡區(qū)直港大道天寶路3號;聯(lián)系電話:023-68780361)提起行政復議或者向相關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1.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空白表)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個人申請樣表)
3.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法人申請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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